注銷一個企業需要什么
1、到公司主管工商局辦理<公司注銷備案>;
2、登報公告(登報45日后再去
注銷公司) ;
3、清稅,注銷稅務;
4、登報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辦理注銷申請 ;
5、注銷社保;
6、注銷銀行;
7、注銷稅盤
;
8、注銷公章
一般為一到三個月 ,因為工商要查債權債務 ,稅務要查規稅狀態,還要登報公示等
一個企業在什么情況不可以注銷公司存在下列幾種情形時,可以辦理注銷登記:
(1)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并經過清算后;
(2)公司章程規定的經營期限屆滿,股東不想繼續經營,完成清算程序后;
(3)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完成清算程序后;
(4)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公司完成清算程序后,在公司無法繼續經營,股東擬徹底結束公司時,在完成公司的清算程序后,即可辦理公司的注銷
登記。
以上情況反過來理解就是不能注銷了。
注銷一個公司需要多少錢以及公司注銷流程
一、提交申請材料
1、《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原件一份擬留)。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擬留)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復印件一份擬留)。
3、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解散裁判文書,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決議或者決定,行政機關
責令關閉或者公司被撤銷的文件(原件一份擬留)。
4、股東會、股東大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準機關備案、確認清算報告的確認文件(原件一份擬留)。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確認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確認決議。有限責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份有限公司由股東大會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原件一份擬留)。
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確認文件(原件一份擬留)。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確認文件(原件一份擬留)。
5、經確認的清算報告。公司破產程序終結后辦理注銷登記的,不提交此項材料,提交人民法院關于破產程序終結的裁定書(原件一份擬留)。
6、清算組成員《備案通知書》(原件一份擬留)。公司破產程序終結后辦理注銷登記的,不提交此項材料。
7、稅務機關出具的清稅證明(原件一份擬留)。如清算報告中已提供清稅證明原件的,可以不另行提供。
8、依法刊登公告的報紙樣張(原件一份擬留)。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國有獨資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決定(原件擬留)。其中,國務院確定的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還應當提交本級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原一份件擬留)。
10、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一份擬留)。
二、受理。
三、審查(現場勘察或聽證)。
四、決定。
五、送達。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中規定: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二)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但公司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的除外;
(三)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決議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參考資料來源: